山西省物理学会关于《中国物理学会会员交纳会费》的规定



根据中国物理学会个人会员会费收缴工作的实施细则,具体办法为:

收缴普通会员20元/年;收缴普通会员60/4年;收缴终身会员1000元;收缴学生及离退休会员30元/年。

中国物理学会在对个人会员收缴会费的同时,将对会员实行统一编号,发放含有效期的会员证,对会员订购学会的刊物和参加学会组织的学术活动的收费给予优惠。对于以前登记在案,尚未交纳会费的原会员将保留其会员资格,但不颁发会员证,不享受上述优惠。

个人会员享受的待遇包括:

1)订购《物理》杂志享受五折优惠;(其它期刊和杂志待征求意见后决定);

2)电子版《物理》杂志可免费阅览;

3)会员参加学会及所属分支机构主办的学术活动只交纳80﹪注册费,学生及离退休会员交纳50﹪的优惠。

 


中国物理学会团体会员的发展及会费收缴工作由学会办公室执行。学会对团体会员单位的服务,目前包括:

1)赠送《物理》杂志,每期5本;

2)每年免费在《物理》杂志上刊登一期一个彩页广告。

 


中国物理学会团体会员单位的个人若想加入物理学会,并享受个人会员待遇,仍需交纳个人会费。

 


本实施细则自2005年1月1日起实行。






山西省物理学会

2004-11-29

 

 

 

 

 

 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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